万里马(30059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里马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28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F座2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洲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405,673,777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79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5,7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0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8%;反对8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8%;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309%;反对8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70%;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2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4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11%;反对8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9%;弃权2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007%;反对8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03%;弃权2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9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7%;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6%;弃权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513%;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22%;弃权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6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3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5%;反对8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3%;弃权1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644%;反对8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59%;弃权1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9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1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4%;反对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7%;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27%;反对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076%;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4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2%;反对8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1%;弃权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42%;反对8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93%;弃权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6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4%;反对8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0%;弃权2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066%;反对8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96%;弃权2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3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7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4%;反对8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8%;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14%;反对8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89%;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君律师和梁悦停律师以现场和电子通讯方式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5)第605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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