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342,875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7.49%)的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7,086,425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17.44%)的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汉仪天下”)、持有公司股份1,509,075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1.54%)的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汉之源”),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仪天下、汉之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为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本为98,000,000股。 3、“持股比例”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98,000,000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份总数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 5、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94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3.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满足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仪天下、汉之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称“《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价格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已调整为24.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汉仪天下、汉之源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2 、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汉仪天下、汉之源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之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条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仪天下、汉之源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仪天下、汉之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3 、控股股东谢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仪天下、汉之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