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3008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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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20: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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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爱克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
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9月19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28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62,200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38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5人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2.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
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2025年7月
21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7月25
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
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8月28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7.38元/股
4.授予数量:216.22万股
5.定向发行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总授予300万股的
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比例 |
1 | 胡兴华 | 财务总监 | 100,000 | 3.33% | 0.046% |
2 | 司敏 | 董事会秘书 | 50,000 | 1.67% | 0.023% |
3 | 核心骨干成员(23人) | 2,012,200 | 67.07% | 0.923% | |
合计 | 2,162,200 | 72.07% | 0.992% |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其中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
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作为应付股利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
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
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考核
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2025 | A: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00亿元 |
| | B:2025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2026 | A: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4.00亿元或2025年和2026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亿元 |
| | B: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或2025年和2026年两年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2027 | A: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8.00亿元或2025年、2026
年和2027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43.00亿元 |
| | B: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或2025年、2026年和
2027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明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注2: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若公司发生对外并购导致新增的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不剔除该新增的标的公司自并表日起至考核期末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贡献。
注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90% | 7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
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
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0日出具了
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347号),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对象认购股
份的资金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5年9月10日止,贵
公司已收到2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2,14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62,200.00元,扣除回购公司股份的成
本11,499,02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478,776.00元。
根据贵公司与27名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书
约定,贵公司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扣除
贵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837,800.00股,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62,200.00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227,080.00元。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8月2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
增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比例(%) | | | | |
| | |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 70,860,101 | 32.50 | 2,162,200 | 73,022,301 | 33.16 |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 147,204,779 | 67.50 | | 147,204,779 | 66.84 |
三、总股本 | 218,064,880 | 100.00 | 2,162,200 | 220,227,080 | 100.00 |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28日,根据
授予日收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39,060,000.00 | 9,331,000.00 | 21,483,000.00 | 6,510,000.00 | 1,736,000.00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
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核心骨干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股本220,227,080
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4879元/股。
十二、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