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卧龙新能(600173):卧龙新能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81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卧龙控股为关联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希全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鉴于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卧龙控股对本次担保做出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9月17日,公司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开行浙江分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2.5亿元。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2.5亿元 担保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2027年9月18日 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合同风险,卧龙控股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卧龙控股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多年来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对其担保有利于互利发展;同时,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合同风险,卧龙控股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卧龙控股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5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业主购房提供的按揭担保除外)(包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22.61%。公司对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50亿元(包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14.6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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