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同力日升(605286):同力日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的股东玖盛熙华(河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玖盛熙华”)拟将其持有的天启鸿源4.13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8.2537万元),以人民币10,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一村泽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村泽睿”),公司放弃本次天启鸿源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天启鸿源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启鸿源的股东玖盛熙华拟以人民币10,50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天启鸿源4.13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8.2537万元)转让给一村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享有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对公司双主业发展长期战略规划、受让方股东产权属性和产业资源背景等情况的综合考虑,在保持对天启鸿源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放弃天启鸿源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天启鸿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公司名称:玖盛熙华(河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WA0E8D 3、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9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6、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纵辉永创科技有限公司 7、注册地址:天津中旺航空产业园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9、玖盛熙华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 1、公司名称:杭州一村泽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27U1KT8U 3、成立日期:2025年09月11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汤维清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1009-1室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一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一村泽睿非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公司与受让方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天启鸿源51%股权,北京合汇创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启鸿源2%股权,玖盛熙华持有天启鸿源4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启鸿源51%股权,北京合汇创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启鸿源2%股权,玖盛熙华持有天启鸿源42.87%股权,一村泽睿持有天启鸿源4.13%股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天启鸿源的持股比例下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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