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传音控股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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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31: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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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传音控股:
传音控股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
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
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传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音投资”或“转让方”)保证向深圳
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传音控股”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1.8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2,807,011股。
? 传音投资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和被动稀释。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传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64%减少至47.15%,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1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传音投资 | 560,503,474 | 49.15%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深圳市传音投资有限公司为
传音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
传音控股股份比例超过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拟转让数
量(股) | 实际转让数
量(股) | 实际转
让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转让后持
股比例 |
1 | 传音投资 | 560,503,474 | 49.15% | 22,807,011 | 22,807,011 | 2.00% | 47.15%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传音投资
经被动稀释和本次转让后,传音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9.64%减少至47.15%。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10月,
传音控股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传音投资的持股比例由49.64%被动稀释至49.15%。2025年9月17日,传音投资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2,807,0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00%,持股比例由49.15%降低至47.15%。
1. 基本信息
深圳市传音投资有
限公司基本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传音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石鼓路万科云城三
期B区六栋2503A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
比例 |
深圳市传音投
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4年10月1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49% |
| 询价转让 | 2025年9月1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7,011 | 2.00% |
| 合计 | - | - | 22,807,011 | 2.49% |
注1:变动方式的“其他”指: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传音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深圳市传音
投资有限公
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560,503,474 | 49.64% | 537,696,463 | 47.15%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560,503,474 | 49.64% | 537,696,463 | 47.15%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60,503,474 | 49.64% | 537,696,463 | 47.15%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560,503,474 | 49.64% | 537,696,463 | 47.15% |
注1:上表中“本次转让前”指本次权益变动前,具体指2024年10月公司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前,“本次转让后”指本次权益变动后,具体指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
注2:“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限售期
(月) |
1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0,173,011 | 0.892% | 6个月 |
2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 | 保险公司 | 3,650,000 | 0.320% | 6个月 |
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885,000 | 0.165% | 6个月 |
4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160,000 | 0.102% | 6个月 |
5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037,000 | 0.091% | 6个月 |
6 | 远信(珠海)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40,000 | 0.074% | 6个月 |
7 | 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600,000 | 0.053% | 6个月 |
8 |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56,000 | 0.049% | 6个月 |
9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514,000 | 0.045% | 6个月 |
10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2,000 | 0.044% | 6个月 |
11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390,000 | 0.034% | 6个月 |
12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保险公司 | 351,000 | 0.031% | 6个月 |
1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证券公司 | 344,000 | 0.030% | 6个月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
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36,000 | 0.021% | 6个月 |
15 | J.P.Morgan
Securities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 170,000 | 0.015% | 6个月 |
16 |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 130,000 | 0.011% | 6个月 |
17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26,000 | 0.011% | 6个月 |
1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93,000 | 0.008% | 6个月 |
19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证券公司 | 30,000 | 0.003% | 6个月 |
20 |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 | 0.002% | 6个月 |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1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2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9家、
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30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12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1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1.8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280.7011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
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