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花王 股票代码:603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丹阳市延陵镇南二环路8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司法拍卖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信息义务披露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同时,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被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拍卖或强制过户的可能性。若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1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花王集团、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并宣告花王集团、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破产。 2025年6月9日,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 管 理 人 ” ) 在 京 东 资 产 交 易 平 台 上 ( 网 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竞买公告,将根据(2022)苏1181破9号、64号、65号、66号、67号《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25年6月24日10时至2025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58,408,877股股份,本次司法拍卖,19名竞买人以人民币517,133.00元的价格共计竞买成交101,200股。2025年9月16日,前述拍卖成交股份中的600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未过户股份系悔拍。 2025年7月14日,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竞买公告,将根据(2022)苏1181破9号、64号、65号、66号、67号《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25年7月29日10时至2025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58,307,677股股份,本次司法拍卖,331名竞买人以人民币253,434,032.20元的价格共计竞买成交58,307,677股。2025年9月16日,前述拍卖成交股份中的57,547,677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未过户股份系悔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681,700股,均处于质押并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前六个月内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1、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管理 人公开拍卖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128,745,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68%。上述司法拍卖,547名竞买人以人民币141,602,982.92元的价格共计竞买成交33,573,632股。2025年6月24日,前述拍卖成交股份中的32,810,732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5年7月23日,前述拍卖成交股份中的2,600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2025年6月3日10时至2025年6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管理人 公开拍卖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95,171,368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3.92%,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本次司法拍卖,468名竞买人以人民币175,394,837.07元的价格共计竞买成交36,762,491股。2025年7月24日,前述拍卖成交股份中的35,701,691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