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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0023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50:52 中财网
原标题:信邦制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9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
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吉女士
4、会议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
苑15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8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497,817,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506%。

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为479,522,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85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9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8,294,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647%。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9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8,545,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9%。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250,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计29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8,294,92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7%。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262,5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876%;反对1,218,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47%;弃权33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6,990,3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6141%;反对1,218,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3%;弃权33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6%。

本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754,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55%;反对1,526,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067%;弃权53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6,481,9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8728%;反对1,526,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17%;弃权53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6%。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354,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964%;反对12,09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305%;弃权36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数的32.7946%;反对12,09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421%;弃权36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3%。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360,0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975%;反对12,085,5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277%;弃权37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6,087,8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8264%;反对12,085,5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72%;弃权37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4%。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225,6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705%;反对12,224,9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557%;弃权36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953,4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1017%;反对12,224,9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9%;弃权36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3.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887,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122%;反对1,431,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875%;弃权4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15,1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9.5910%;反对1,431,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62%;弃权4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8%。

3.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285,7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826%;反对11,954,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014%;弃权57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6,013,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4258%;反对11,954,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603%;弃权57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0%。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数的97.5195%;反对11,98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084%;弃权35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6,197,2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3.4163%;反对11,98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90%;弃权35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7%。

3.07《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486,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5230%;反对11,962,3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030%;弃权36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4,3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3.5085%;反对11,962,3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029%;弃权36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6%。

3.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267,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789%;反对12,134,2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375%;弃权4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994,9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3255%;反对12,134,2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298%;弃权4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7%。

3.0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231,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718%;反对12,16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446%;弃权4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959,7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1357%;反对12,16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196%;弃权4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7%。

3.10《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345,7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4947%;反对12,097,5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301%;弃权37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3,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319%;弃权37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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