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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603600):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55:34 中财网
原标题: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除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管理范围,授权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履行职责,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项。除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进行决策。

第九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并应当遵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策时;
(四)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召集或主持会议时,可以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或主持。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包括: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事业中心、职能中心、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总经理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或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保密事项。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和记录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的重要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四章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和资产运用及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七条 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按照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贯彻实施董事会决议事项进展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当对信息披露工作予以协助。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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