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688107):安路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同意注册,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2,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957,537.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642,462.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广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近日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相关的账户信息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转出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剩余部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后续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