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公司与美国ASCEND ELEMENTS签署共探欧洲电池回收与材料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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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1:01: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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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格林美:关于公司与美国ASCEND ELEMENTS签署共探欧洲电池回收与材料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
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0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美国 ASCEND ELEMENTS签署
共探欧洲电池回收与材料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谅解备忘录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开拓欧洲动力锂电池回收市场以及镍钴锂资源回收和电池材料市场,近日,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EM”)与总部位于美国的欧美优势动力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企业ASCENDELEMENTS,INC(. 以下简称“AE”)共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MOU”),双方决定组合在地缘关系、资源、资本、技术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构建欧洲领先的动力锂电循环产业体系,包括合作建设欧洲领先的动力锂电池回收体系、拆解与黑粉制造体系、锂镍钴资源化与电池材料再制造产业体系,服务欧洲
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发展,并将积极探索在美国合作推进锂离子电池回收与工程电池材料生产的可能性,推动全球电池护照实施与
新能源的绿色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MOU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MOU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ASCENDELEMENTS,INC.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7日
首席执行官:LinhAustin
总授权资本:15,520.5430美元
总授权股数:155,205,430股
注册地址:美国马萨诸塞州西区弗拉德斯路133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黑粉、碳酸锂、前驱体制造。
AE是一家在欧美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企业,通过回收废料构建清洁、可持续的供应链,彻底变革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模式。
凭借其专利技术——Hydro-to-Cathode?前驱体直接合成工艺,AE能够从废旧锂离子电池中高效提取黑粉、碳酸锂及前驱体材料,并用于生产高性能的新正极材料。
AE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AE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AE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ASCENDELEMENTS,INC.、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 ”
以上各签署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一)目标
根据本MOU,组合双方在地缘关系、资源、资本、技术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欧洲动力锂电池回收市场以及镍钴锂资源回收和电池材料市场为目标,双方希望在欧洲构建动力锂电池的回收体系、拆解与黑粉制造体系、锂镍钴资源化与电池材料再制造产业体系,这一倡议旨在构建欧洲领先的动力锂电循环产业体系,服务欧洲
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发展,推动全球电池护照实施与
新能源的绿色发展。双方将在本MOU期限内,就以下在欧洲可能的合作进行讨论,推进双方合作共赢。
1、探索以AE公司为目标,实施资本与股权的合作;
2、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在欧洲开发、投资、收购或运营电池回收设施,在欧洲布局动力锂电回收与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提升合作体在欧洲动力锂电回收市场的占有率;
3、在电池原料破碎生产黑粉相关的技术及运营经验方面展开合作;
4、在生产碳酸锂和/或氢氧化锂、前驱体材料相关的技术和运营经验方面展开合作;
5、签订合作协议,以支持在欧洲开发和运营商业规模的碳酸锂和/或氢氧化锂生产设施以及前驱体材料生产设施;
6、探索欧洲黑粉—印尼GEM园区资源化与材料再制造—欧洲的跨国循环再制造的模式;
以上每一项均称为一个“目标”,合称为“各项目标”。
(二)合作意向
本MOU签署后,双方意向就实现前述各项目标的具体方式进行进一步的诚信讨论,这些讨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就在欧洲建立合资企业或类似协议,以合作收购、开发和运营将生产黑粉的电池破碎设施,进行联合可行性评估和商业方案开发;
2、就在欧洲建立合资企业或类似协议,以开发和扩建将使用黑粉作为原料的碳酸锂和/或氢氧化锂,以及前驱体生产设施,进行联合可行性评估和商业方案开发;
3、双方相互分享与生产前驱体、碳酸锂、氢氧化锂和黑粉相关的最佳运营实践、运营数据、供应链知识和技术见解;
4、适用于双方努力并将载于具体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合称为“最终协议文件”)。
(三)角色与职责
双方将定期会晤,至少每两周一次,必要时可使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以维持会议日程。
(四)业务关系
尽管有本MOU的任何其他规定,本MOU中包含的任何内容均无意、也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在双方之间建立联盟、合伙、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持续或连续的关系或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或实体作相反陈述。
未经另一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或权利,也不得声称有权或权利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代表另一方产生任何成本或费用,或承担、创设或承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任何性质的义务。
(五)转让
未经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MOU下的任何权利、责任或义务,但转让给其全资或者控股的附属公司除外。
(六)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各方应负责并承担其因履行本MOU项下义务而产生的自身成本和费用。
(七)保密
双方应对任何及所有专有信息保密以及本MOU内容保密,且仅为本MOU之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保密期限至本MOU根据其条款完成或提前终止后五年。
(八)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合作方式要遵循各自管辖权政府的法律法规要求。各方始终保留其背景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权属及权益。
(九)合规
各方应遵守适用于一方或双方的所有法律、规则和法规,除非遵守此类法律会受到美国法律惩罚或与之相悖。
(十)期限
本MOU应在以下任何事件中最先发生之时终止:1)双方签署了合作的最终2 3
协议文件;)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六十天,无论有无理由;)政府正式通知表明各项目标全部或在重大程度上不被允许或受到重大限制,以致一方认为继续进行已不可能或不可行;4)自本MOU首页所载日期起满十二个月。
(十一)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MOU应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排除任何可能指示适用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法律)生效、解释和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AE是欧美优势的动力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企业,在欧美市场拥有良好的地缘优势,本次公司与AE签署MOU,有利于组合双方在地缘关系、资源、资本、技术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构建欧洲领先的动力锂电循环产业体系,公司的动力锂电池回收产业在“中国+韩国+印尼”布局动力锂电池回收工厂之后再布局欧洲,并积极探索在美国合作推进锂离子电池回收与工程电池材料生产的可能性,促进公司完成全球范围动力锂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设,实现公司服务全球电池护照实施与全球
新能源绿色发展的战略理想,提升公司全球
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全球领先动力锂电池回收企业的核心地位,符合公司动力锂电池循环产业的全球化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MOU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MOU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MOU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最终协议文件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号 | 名 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1. | 公司下属公司PT.QMBNEWENERGY
MATERIALS与PT.HENGJAYA
MINERALINDO签署的《红土镍矿资源与
选矿厂建设谅解备忘录书》 | 2022年9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2. | 公司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温州市洞头区人
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签署的《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
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温州绿色循环
经济产业园项目谅解备忘录》 | 2022年9月29日 | 正常履行中 |
3. | 公司与印度尼西亚YAYASANUPAYA
INDONESIADAMAI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 2022年11月16日 | 正常履行中 |
4. | 公司下属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与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设备设
计制造安装协议》 | 2022年11月23日 | 正常履行中 |
5. | 公司与韩国ECOPROCO.,LTD.和SKOn
Co.,Ltd.共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 2022年11月25日 | 正常履行中 |
6. | 公司与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
《关于建设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
链的谅解备忘录》 | 2022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7. | 公司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宁德时
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
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关于构建电
池闭环回收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 2023年2月28日 | 正常履行中 |
8. | 公司与ECOPROMATERIALSCO.,LTD.、
SKOnCo.,Ltd.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 2023年3月25日 | 正常履行中 |
9. | 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韩国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与新万金开发厅、全罗北道·群山市、
韩国农渔村公社签署的《新建二次电池前
驱体制造工厂投资谅解备忘录(MOU)》 | 2023年3月25日 | 正常履行中 |
10. | 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与CAHAYAJAYAINVESTMENT
PTE.LTD.、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
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
镍/年)项目的合资框架协议》 | 2023年5月12日 | 已履行完毕;已
于2023年7月
20日披露正式签
署的投资合作协
议。 |
11.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
限公司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宜
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
资框架协议》 | 2023年6月10日 | 正常履行中 |
12. | 公司与深圳盘古钠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的《钠电池正极材料战略合作与产品
供应合作框架协议》 | 2023年7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13. | 公司与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
《动力电池绿色回收利用谅解备忘录》 | 2024年1月12日 | 正常履行中 |
14. | 公司与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
司签署的《加强镍产品及动力电池材料加
工技术研发等合作谅解备忘录》 | 2024年1月26日 | 正常履行中 |
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
限公司与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
司、安徽巡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五创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美华新材料(湖北)有限公 | 2024年3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司签署的《关于共同构建新能源全生命周
期价值链的谅解备忘录》 | | |
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
限公司与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
《关于建设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
链的谅解备忘录》 | 2024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17. | 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
《关于共建循环化、数字化供应链与废旧
商品回收平台谅解备忘录》 | 2024年3月22日 | 正常履行中 |
18. | 公司与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
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景
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
公司、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天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伟明环保装备集
团有限公司、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势拓
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科技(中国)
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武汉大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SEW-传动设
备(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合力叉车有
限公司、武汉百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油
滴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
鸿基锐创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联机械有
限公司、湖北襄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署
的谅解备忘录 | 2024年4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19. | 公司与湖北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回收哥(武
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关于合
资设立两新回收数字化平台,服务两新谅
解备忘录》 | 2024年5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20. | 公司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与深
圳市本征方程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的《关于联合开发石墨烯磷酸(锰)
铁锂材料产业化技术与市场化推进的谅解
备忘录》 | 2024年7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21. | 公司与ECOPROBMCO.,LTD.签署的《二
次电池原材料全产业链战略合作谅解备忘 | 2024年8月17日 | 正常履行中 |
| 录》 | | |
22. | 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黑龙江)石墨产业
有限公司、深圳市本征方程石墨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构建石墨一体化
循环利用产业链合作协议》 | 2024年9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23. | 公司与PTValeIndonesiaTbk签署的《关于
共同建设绿色镍资源的HPAL工厂的项目
投资协议》 | 2024年11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24. | 公司与韩国ECOPROCO.,LTD.、ECOPRO
BMCO.,LTD.共同签署的《“镍资源—三
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产业供应链战
略合作备忘录》 | 2025年1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25. | 公司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5年1月14日 | 正常履行中 |
26. | 公司与印尼UniversitasNahdlatulUlama
Yogyakarta签署的《关于签署推进高等教
育谅解备忘录》 | 2025年1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27. | 公司与韩国ECOPROCO.,LTD.、ECOPRO
BMCO.,LTD.共同签署的《关于建设“镍
资源+新能源材料”产业链谅解备忘录》 | 2025年4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28. | 公司与北京京东数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的《出海供应链稳定化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 | 2025年4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29. | 公司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签署的采购红土镍矿冶炼用低
成本核心沉淀剂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
充协议 | 2025年7月26日 | 正常履行中 |
30. | 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共同签署的《全球范围共建低碳与零碳绿
色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5年8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31. | 公司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25年8月22日 | 正常履行中 |
32. | 公司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5年9月18日 | 正常履行中 |
2、本MOU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0日、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经双方共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