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崇达技术(002815):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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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6:35: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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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崇达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
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于2025年9月18日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担保合同。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为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珠海崇达各提供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公司为这三家全资子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全额信用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珠海崇达提供不超过147,000万元、130,000万元、175,000万元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深圳崇达)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与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江门崇达)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公司与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珠海崇达)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5,610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542,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43,6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1.65%;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511,7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71.36%。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145,759.0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32%。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为145,759.06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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