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8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公司工会主席姚春燕女士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蒋嫣萌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蒋嫣萌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蒋嫣萌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蒋嫣萌女士简历 蒋嫣萌女士,汉族,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际商务专业,现任公司职工监事。1997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员、外贸销售部副经理;2015年5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 蒋嫣萌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3.07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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