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00243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在金融机构购买中等或中等以下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8,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国泰海通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5154号收益凭证 2、产品期限:31天。 3、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5、产品风险等级:低风险 6 1 1 、到期年化收益率:()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5% (2)若执行价格1<期末价格<执行价格2,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5%+1%×(X-115%),其中X为期末价格/期初价格 (3)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2,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7% 7、到期投资收益计算方式:认购金额×到期年化收益率×收益凭证期限÷年度计息天数 8、挂钩标的及方向:上海黄金交易所SGE黄金9999,看涨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泰海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宁银理财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S款4号2、产品期限:本产品成立日为2023年11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50年12月31日。产品成立日至产品到期日期间为产品存续期。 3、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5、产品风险等级:R1级(低风险) 6、七日年化收益率:1.46%(年化) 7、每万份产品净收益:日每万份产品净收益=[当日理财产品净收益/当日产品份额总额]×10,000 8、投资范围: 本产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产品可直接或通过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投资于上述资产。 本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银理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理财”)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30天理财产品O款A2、产品期限:无特定存续期限 3、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5、理财产品风险评级:PR2级(中低风险) 6、业绩比较基准:1.80%-2.80%(年化) 7、赎回金额的计算: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申请日的产品份额净值8、投资对象: 本产品100%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理财产品可以按照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开展回购业务,回购业务中可接受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 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CD)、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认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理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理财”)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债权型封闭式理财产品851号 2、产品期限:188天 3、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5、理财产品风险评级:PR2级(中低风险) 6、业绩比较基准:2.50%(年化) 7、到期/终止理财本金及收益兑付:客户到期/终止每笔本金及收益金额=每笔认购份额×到期/终止日的份额净值 8、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将10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 本理财产品可以按照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开展回购业务,回购业务中可接受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CD)、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认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认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理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产品基本情况1、理财产品名称:粤财信托·金闪闪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0年。 3 、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5、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中低风险(R2) 6、浮动信托报酬计提基准:2.70% 7、赎回资金的计算:委托人赎回信托单位份额的赎回资金金额=受托人确认可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赎回开放日前一估值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8、投资范围: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特定信托计划的信托份额以及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财产专户内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或届时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产品。具体如下: 本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由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的“粤财信托·工信回报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标的信托计划”)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等现金管理类资产。标的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在交易所/银行间发行或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永续债、项目收益债、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级/平层级/夹层级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票据)、REITS;货币市场工具和存款工具:现金、各类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本信托计划可以依法开展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逆回购)交易;债券型公募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 根据粤财信托出具的《投资说明函》: (1)该产品及其标的信托计划产品目前持仓(截止2025年8月11日),不含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募REITS及其他权益类资产。 (2)公司持有该产品期间,该产品及其标的信托计划产品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募REITS及其他权益类资产。如持有可转债、可交换债,不会转、换为对应股票。 (3)该产品及其标的信托计划产品拟投资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募 REITS及其他权益类资产前,粤财信托将通过代销机构提前通知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赎回。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粤财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㈠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 ㈡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于投资事项的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㈠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㈡公司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99%。 六、备查文件 1、国泰海通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5154号收益凭证发行说明书; 2、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S款4号说明书; 3、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30天理财产品O款说明书; 4、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债权型封闭式理财产品851号说明书; 5、粤财信托·金闪闪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6 · 2 - 、粤财信托金闪闪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7、粤财信托·金闪闪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公告; 8、投资说明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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