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30105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6:56:06 中财网
原标题:中粮科工: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5-068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14: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http://wltp.cninfo.com.cn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18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186号证券事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25年10月9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③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君、江小燕
联系电话:0510-85889593
联系传真:0510-85577756
电子邮箱:dbzlgk@cofco.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186号证券事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03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ltp.cninfo.com.cn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投票
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58”,投票简称为“科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 人股东签字   
注:
1、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登记表填妥后,请于2025年10月9日17:00前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送达或发送至本公司。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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