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68853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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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00: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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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日联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日联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小松、陈瀚宇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31 |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
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3〕366号)批复,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851,3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
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
项目 | 工作内容 |
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
续督导工作。 |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
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
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
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 |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
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
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 |
项目 | 工作内容 |
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大负面事项。 |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项目 | 工作内容 |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8
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 2025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2025年3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年5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
告》;
2025年5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年5月23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
函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13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 无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秘密泄露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IP登记或授权共计650项,其中发明专利101项、软件著作权97项。除上述已经申请取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外,公司已累计形成158项技术秘密(knowhow),亦构成公司技术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经营发挥重要作用。如果公司未严格执行技术秘密保密制度或其他不可控原因导致关键核心技术被侵权或泄密,将使公司研发投入的产出效果降低,无法持续保证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项目失败或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在X射线源、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和AI影像软件系统等多个领域开展研发。若公司未来受研发投入不足或者研发人员、研发条件等不确定因素限制,研发项目无法按预期形成研发成果,或在研项目无法实现产业化,开发出的新产品在技术、性能、成本等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将影响到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3)关键技术和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属的X射线智能检测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在研发、生产过程中,对于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依赖程度较高。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导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公司自制X射线源相关的风险
①
部分领域微焦点射线源存在对国外厂商的采购依赖风险
微焦点X射线源是影响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和
新能源电池领域产品质量检测的关键元器件,长期受海外厂商的技术和供应垄断。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X射线检测智能设备,在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检测领域应用自产射线源的比例为94.30%。但公司部分领域设备的微焦点X射线源仍依靠外购,存在一定的对外采购依赖风险。如后续公司核心部件微焦点X射线源供应链出现风险,同时公司自产的核心部件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②公司开管射线源及大功率小焦点射线源产业化风险
公司在集成电路晶圆级检测、铸件焊件及材料检测领域中应用的核心部件分别为开管射线源、大功率小焦点射线源,公司在以上领域的X射线源处于小批量出货阶段,未实现大批量产业化应用,仍主要依靠对外采购。如公司开管射线源、大功率小焦点射线源研发未能如期实现大批量产业化应用,将可能对公司集成电路晶圆级检测、铸件焊件及材料检测领域的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国内主要子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报告期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业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未来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需的条件,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3、财务风险
(1)产品毛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4.11%,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自制核心部件产能产量和下游行业投资热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存在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如果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或者下游行业投资热度减缓,导致公司产品在市场的紧俏程度下降,公司对主要客户的议价能力削弱,不能排除公司毛利率水平波动甚至下降的可能性,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2)应收账款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2,695.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47%。如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回款情况不佳甚至发生坏账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余额增加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而快速增加。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1,586.8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为13.21%。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占比较大,公司存货中在产品账面价值为10,444.28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33.07%。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积压、跌价,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行业风险
(1)技术替代的风险
公司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
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食品异物等检测领域,目前X射线技术是上述领域影像检测的重要保障。公司下游领域技术迭代更新较快,不排除在特定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其他新的影像检测技术实现突破,并完成对X射线检测技术快速替代的可能。
若其他新的检测技术未来实现了对X射线检测技术的替代,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和产品的销售将受到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2)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的风险
工业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的下游行业应用主要为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
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食品异物检测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微焦点X射线检测设备行业的发展。如果全球集成电路、电子制造和
新能源汽车制造等下游行业景气程度下降,将导致公司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较大影响。
5
、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产生的风险
当前国际关税政策正呈现显著的“去全球化”趋势,虽然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在整体业务中占比很小,且前瞻性在全世界范围内分散设置生产基地,建立营销和服务网络,并在美国本土通过投资方式控股公司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关税风波对公司影响十分有限。但贸易保护主义引发的全球供应链重构和贸易战风险,以及潜在的关税和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其他不可预见事件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受制于中国和全球的一般经济和社会条件。公司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或灾难性事件,包括大流行病或其他广泛的突发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可能会对商业和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和民生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6、其他重大风险
(1)募投项目的市场及实施风险
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系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如果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或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新增折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陆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导致相应的折旧增加。如果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商誉减值风险
围绕“横向拓展,纵向深耕”发展战略,公司不断寻求产业并购和行业整合的机会。收并购将导致公司业务内容呈现多样化和差异化,能否有效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对公司经营决策、企业文化、销售渠道、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不及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1-6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收入 | 46,039.14 | 33,280.78 | 38.34 |
利润总额 | 9,072.13 | 8,493.14 | 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8,279.36 | 7,680.29 | 7.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65.64 | 5,172.09 | 15.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5,112.26 | 1,499.51 | 240.93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6月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末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 334,401.42 | 323,032.87 | 3.52 |
总资产 | 386,022.86 | 363,912.39 | 6.08 |
2025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67 | 7.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67 | 7.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52 | 0.45 | 1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3 | 2.36 | 增加0.1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1.59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83 | 12.36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39.14万元,同比增长38.34%。主要是公司市场订单量充足,公司不断提高产能产出,扩大经营规模,业绩相应递增。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2.26万元,同比增长240.93%,主要是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技术创新优势
(1)公司具有深厚的X射线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技术积累
公司注重X射线全产业链技术研究,包括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和X射线源的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形成了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扩展的核心能力。公司成功开发了各类离线或在线2D、2.5D、3D/CT及原位CT智能检测设备,成功研发了系列化封闭式热阴极微焦点射线源并实现大批量生产,开管射线源及一体化大功率小焦点射线源实现小批量出货。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实现了X射线源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材料掌控、复杂制备工艺、可靠性验证等方面全覆盖,且实现了多类型工业用X射线源大批量产业化的企业,实现了关键核心部件的国产化替代。
(2)公司AI技术水平业内领先
公司深度融合AI技术,在行业内率先构建了工业X射线检测“数据+算法+算力”的AI智算闭环,巩固扩大企业的技术和应用领先优势。公司成立日联研究院、人工智能研发中心,依托上述主体的AI技术开发能力,持续迭代升级工业X射线影像检测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司已发布业内首款工业射线影像AI垂直大模型,该系统不仅实现了检测精度的量级突破,更推动工业X射线检测领域向“全域智能感知”时代跃迁,构筑起高端智能检测设备“看得清、检得快、判得准”的核心技术壁垒,该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组建了成熟的研发团队
公司建立了自主研发科研平台,建立了稳定的基础研发和应用研发团队,已在真空物理学、电磁学、电子光学、机械设计、电气设计、软件开发等领域培养出一批技术精湛的骨干员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279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4.43%,其中,博士及硕士研究生人数达74人,较上年同期增加35人,团队成员技术积累深厚、创新能力强,是公司未来技术发展的主力军。
(4)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始终支持以专利、软著、技术秘密的形式对公司的科技成果进行有效的保护,注重建立专利群保护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IP登记或授权共计650项,其中发明专利101项,专利涵盖了微焦点阴极电子枪、阳极铸靶、运动机构、图像处理及缺陷识别算法、特殊检测方法等环节,形成了有效的专利群保护机制。另外,公司已形成158项技术秘密(knowhow),与各类知识产权共同构筑公司多维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全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产品类别丰富,目前产品应用已涵盖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
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食品异物等多个检测领域,并开发了适用于各类检测的标准机台。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应用覆盖领域更广,是国内唯一一家实现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大批量应用于众多工业领域的企业。公司丰富的产品类别及较广的行业应用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发展,有效地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具有前沿的产品开发及设计理念,能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在战略新兴行业的头部客户的领先应用方面起到突破和引领作用。
3、客户
资源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工业X射线智能检测领域的企业之一,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持续的技术迭代、优异的技术服务等优势,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累计近4,000家,客户资源业内领先。公司已覆盖
中芯国际、
长电科技、
通富微电、日月新、英飞凌、瑞萨半导体、富士康、博世、
立讯精密、鹏鼎科技、
宁德时代、
比亚迪、
欣旺达、
国轩高科、
珠海冠宇、松下能源、
上汽集团、
广汽集团、
长安汽车、大庆沃尔沃、重庆小康动力、中粮集团、
海天味业、
三只松鼠、
涪陵榨菜等国内外知名客户。
4
、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为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目标,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全面涵盖了产品设计、技术研发、采购过程、生产制成、质量体系等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江苏省首台套”“江苏省首版次软件企业”“全国铸造装备创新奖”“优秀铸造装备奖”“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等奖项荣誉。
5、财务健康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使用经营杠杆,调整有息负债结构,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历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有息负债控制在较低水平,表现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为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地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保障。
6、全球化布局优势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全球贸易版图加速重构的双重背景下,中国制造业正站在产业升级与全球化战略部署的历史性十字路口。公司积极践行“出海”战略,分别在新加坡、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等地成立海外子公司或设立海外工厂,有效满足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客户需求,并减少关税壁垒带来的冲击,分散贸易摩擦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海外布局,推动公司全球化布局纵深发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万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445.80 | 4,115.15 | 32.3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445.80 | 4,115.15 | 32.3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83 | 12.36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公司长期专注于工业X射线全产业链技术研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高端人才引进,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开发。本期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度同期增加32.34%,主要系①公司布局下游市场,研发人员相应增加,研发人员薪酬增长;②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确认研发人员的股份支付费用增长。
公司坚持以新产品、新技术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新增各种IP申请49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项;报告期内新增各种IP登记或授权44项(以获得证书日为准),其中发明专利1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IP登记或授权共计650项,其中发明专利101项,具体情况如下:
| 本期新增 |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发明专利 | 14 | 11 | 243 | 101 |
实用新型专利 | 20 | 19 | 380 | 338 |
外观设计专利 | 4 | 3 | 81 | 76 |
软件著作权 | 11 | 11 | 97 | 97 |
其他 | 0 | 0 | 42 | 38 |
合计 | 49 | 44 | 843 | 650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1、募集资金总额 | 302,495.13 |
2、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29,416.06 |
3、募集资金净额 | 273,079.07 |
4、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项 | |
(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2.27 |
(2)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 7,836.46 |
小计 | 8,138.73 |
5、募集资金专户的减少项 | |
减:募集资金补流 | 8,675.00 |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 | 127,800.00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 48,822.87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 94,300.00 |
小计 | 279,597.8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19.94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重大违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比例 | 持股份额(股) |
1 | 无锡日联实
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7.41% | 31,384,380 |
2 | 刘骏 | 董事长、实际控
制人之一 | 1.96% | 2,244,600 |
3 | 秦晓兰 | 副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之一 | 1.24% | 1,415,925 |
除上述直接持股情况外,董事长刘骏、副董事长秦晓兰还通过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副董事长秦晓兰,董事、总经理叶俊超,董事、财务负责人乐其中,董事、董事会秘书辛晨,监事会主席沈兆春,监事杨雁清还通过深圳市共创日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副董事长秦晓兰还通过深圳市同创日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此外,董事长刘骏,董事、总经理叶俊超,董事、财务负责人乐其中参与富诚海富通
日联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95,889股。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
日联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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