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0 123107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9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7.0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27.01元/股(含 本数)调整为26.86元/股(含本数);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26.8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26.66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 2024年11月11日、202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1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1 )。 2025-71 截至 年 月 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 2025 9 17 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 年 月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 1 2024 9 20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 2,325,600 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元 0.0350% 15.50 / 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元(不 15.33 / 35,878,131.15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 2024 9 23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4-103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 2025 9 17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 51,386,900 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元 0.7723% 19.51 / 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元(不 15.33 / 900,112,938.11 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 年 月 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回购股份 2025 9 17 的实施期限符合回购方案要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个月内);且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 12 金总额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 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 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 内,除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以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 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9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中有 股已 43,286,338 用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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