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6883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56:22 中财网
原标题:复洁环保: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3
普通股股东人数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9,173,7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9,173,7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3.72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3.727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8,034,5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合计为2,236,426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5,798,16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57,05699.5593215,2950.43781,4000.0029
1.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55,93399.5570215,4030.43802,4150.0050
1.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56,94899.5591215,4030.43801,4000.0029
1.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57,05699.5593215,6950.43861,0000.0021
1.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36,04199.5165215,6950.438622,0150.0449
1.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37,05699.5186215,2950.437821,4000.0436
1.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37,05699.5186215,2950.437821,4000.0436
1.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937,05699.5186215,2950.437821,4000.043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2.议案1有8项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逐项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的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刚、谭晓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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