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688041):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56:24 中财网
原标题: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会议须知.............................................................................................................................................1
议程安排.............................................................................................................................................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8议案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下事项敬请注意: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请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按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会议登记方法详见本须知第四项。请确认与会资格的股东准时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5层会议室(二)现场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股东会会议通知);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邮箱登记方式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investor@hygon.cn)办理登记,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回执参会。

(四)特别提醒
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股权登记日股东身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14:0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登记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向会议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发言时简短扼要,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七、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八、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

九、本次股东会禁止录音、录像、直播。

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会议意外情况做出紧急处理。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
至202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2025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相关问题的提问(四)现场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对本次股东会见证意见
(八)签署会议文件
(九)本次股东会结束
八、联系方式:电话:010-82177855;
邮箱:investor@hygon.cn
议案一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9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议案二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4 —— 2025 4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年 月修订)》《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9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议案三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 2025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及/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董事会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议案四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143,492.0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698.4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9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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