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603381):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聘任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董事、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佟晓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佟晓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汪飞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次董事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汪飞先生、佟晓丹女士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人员辞职后将继续履行承诺,承诺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 在此,本公司对佟晓丹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先生发来的《关于向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提名补选邓国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邓国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汪飞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选举生效后,汪飞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福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3),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国兆: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任富士康(昆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8年7月,历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主管、全球战略采购主管;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常州斯道拉恩索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2020年7月至2023年2月,任安费诺-泰姆斯(常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邓国兆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附件 2: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汪飞: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3年至2010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2010年至2017 2017 年,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年至今,历任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主管、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飞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汪飞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汪献利先生堂弟,除上述情况外,汪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附件 3:财务总监简历 李福刚: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2005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聆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2022年5月,任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任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2025年9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福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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