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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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8:50: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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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峰化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
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3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9月2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2025 9 18 9:15 15:00
时间为 年月 日 — 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8,07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3人,代表股份3,204,46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7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人,代表股份285,124,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0,89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9人,代表股份244,231,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75,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60,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8%;反对1,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30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反对50,13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4%;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9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827%;反对50,13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44%;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10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3%;反对50,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689,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112%;反对50,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98%;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2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78%;反对50,1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0%;弃权18,158,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80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400%;反对50,1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4%;弃权18,158,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6%。
4.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238,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21%;反对50,2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1%;弃权65,100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2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588%;反对50,2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8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5.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1,37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8%;反对50,61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7%;弃权5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95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549%;反对50,61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06%;弃权5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47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9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057,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9%;反对9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7%;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赵劼、倪晓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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