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002957):ESG管理制度(2025年9月)
ESG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管理,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识别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相关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ESG报告,确保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三)公司设ESG工作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指定的ESG工作联系人组成,负责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行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办公室为ESG工作组牵头单位,各职能中心、子公司为ESG工作组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等;2、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报告; 3、审议和批准其他ESG相关重要事项。 (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1、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相关报告。 (三)ESG工作组 1 ESG 、 工作领导小组: 1) 落实国家、监管机构ESG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公司ESG战略、工作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2) 组织领导公司ESG管理体系、机制建设; 3) 组织开展利益相关方调研,评估ESG议题重要性; 4) 识别、控制与ESG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反馈意见等; 5) ESG 评估各单位 绩效表现,并组织制定改进措施; 6) 组织审核公司ESG工作方案、报告,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报告; 7) 负责其他ESG相关事宜。 2、ESG工作执行小组 1) 管理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的ESG事宜,协调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2) ESG ESG 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公司年度 报告及其他 信息的公开披露。 第三章股东和债券人权益保护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所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当积极披露,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当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公司有关财务、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时,公司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四章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对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诚实守信,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侵犯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提供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认证。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拒不改进的客户或供应商应当拒绝向其出售产品或使用其产品及服务。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相应程序,严格监控和防范公司或职工与客户、供应商进行的各类非法商业贿赂活动。 第十八条 公司应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的个人信息,未经授权许可或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得使用或转售上述信息牟利。 第十九条 公司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供应商和客户等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 公司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排放的污染物,应依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要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对环保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督促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发生紧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时,公司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等。 第六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公司应遵守法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得干涉职工的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视行为。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委员会等民主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七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充分考虑社区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公司所在地区的发展。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 第八章 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ESG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自愿披露。 第三十八条 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愿披露ESG报告的,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三十九条 因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公司发生与环境保护及其他ESG职责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生效后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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