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9:15:53 中财网
原标题:中旗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 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9)
1.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1.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9《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细则>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1、1.02、1.03与2.00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10月9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洋
2、联系电话:025-58375015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5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
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9)   
1.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1.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9《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细则>的议 案》   
2.00《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三: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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