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9:36:08 中财网
原标题:新巨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公司简称:新巨丰 证券代码:30129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9
年 月
目录
一、释义.......................................................................................................................3
二、声明.......................................................................................................................4
三、基本假设...............................................................................................................5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6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8
(一)本次归属/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8(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8(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10(四)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结论性意见..........10(五)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10(六)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12..............13
(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14
(一)备查文件......................................................................................................14
......................................................................................................14
(二)咨询方式
一、释义

新巨丰、本公司、公司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有资格获得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的公司员工
授权日、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授权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自权益授予/授权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全部归 属/行权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等待期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 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 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 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条件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新巨丰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新巨丰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新巨丰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2024 >
案》《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巨丰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归属/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4年3.65 /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3.59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9元/份调整为7.232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董事会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2024
于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0月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3.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任职期限 均符合归属条件。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80%,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80%,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为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 审字[2025]100Z1667号):公 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3,848,925.50元,相较于 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8.0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后仍高于业绩考核目标 7%,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 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确定其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额度。1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A”,可归属比例为100%。    
 考核结果ABCD
 归属比例100%80%60%0
      
综上所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9日
2.授予价格(调整后):3.592元/股
3.归属批次:第一批次
4.归属数量:420.00万股
5.归属人数:15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7.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归 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数 量占已获授 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
1//////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15人)840.00420.0050%   
合计840.00420.0050%   
注: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
.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说明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4年10月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将于2025年10月9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3.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 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80%,公司层面行 权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80%,公司层面行权 比例为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 审字[2025]100Z1667号):公 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3,848,925.50元,相较于 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8.0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后仍高于业绩考核目标 7%,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 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确定其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124名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1人因不能胜 任岗位工作而导致职务变更, 均已不符合激励资格;107名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A”,可行权比例为100%。    
 考核结果ABCD

 行权比例100%80%60%0  
        
综上所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4.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六)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4年10月9日。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7.232元/份。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批次:第一批次。

4.本次可行权数量:4,071,000份。

5.行权人数:107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已获授股票期 权数量(份)本次可行权的 期权数量 (份)占已获授股票期 权总量的比例
1刘炜副总经理中国100,00050,00050%
2隗功海董事、副总经理中国300,000150,00050%
3马仁强财务总监中国100,00050,00050%
4焦波董事、副总经理中国100,00050,00050%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103人)7,542,0003,771,00050%   
合计8,142,0004,071,00050%   
8.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佳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
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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