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2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的1.00%。 2、授予价格(调整后):3.592元/股。 3、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5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0.00%。 3.授予价格(调整前):3.65元/股。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2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65元/股调整为3.59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9元/份调整为7.232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0月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9日 (二)授予价格(调整后):3.592元/股 (三)归属批次:第一批次 (四)归属数量:420.00万股 (五)归属人数:15人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共计1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4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及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共计1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4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七、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并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9 18 年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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