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002971):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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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20:30: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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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和远气体: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
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3号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议案1.00、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且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9:30-16:30。
(二)登记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鹏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43000
(五)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1”;
2、投票简称:“和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3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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