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98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7217%,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 二、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涉及股 东无锡市晶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晶盛”)、无锡市晶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耀”)。 依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无锡晶海氨基酸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21)的限售期安排:“本次股票发行法定锁定期为 3年(即 36个月),自股票登 记至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名下之日起计算。另外,禁售期还包括无 锡晶海提交首发申请并获得核准/同意注册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以下简称“上市”)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或为成功上市之日 的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自愿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得转让/出售所持 公司股票的期限。”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2年04月26日 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在《招股说明书》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 下:“①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 票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二者中时间较晚为准),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 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目前,上述主体限售期已满。上述2名股东为公司员工持 股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200,000股。其中, 董事、高管、离任监事通过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间接合计持有本公 司股份数量为6,718,800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2.4.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故本次申请解除董事及高管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25%,解除限售数量为1,633,200股;非董事、高管、离 任监事通过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481,200股,解除限售数量为 481,200股;本次合计解除限售数量 2,114,400股。 三、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四、 其它情况 (一)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 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形 (三) 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 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五) 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 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2、《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3、《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4、《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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