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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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8日 21:35: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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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江波龙: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
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
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董事李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5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市
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董事李志雄先生计划在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91,4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志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志雄先生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42,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232%。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5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情况
李志雄先生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42,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232%。本次减持后,李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进一步由5.511216%下降至4.999984%。
二、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相关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志雄 | |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7日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42,804股,本次权益变动
后,其持有公司股份20,95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 | | | |
股票简称 | 江波龙 | 股票代码 | 301308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
A股 | -2,142,804 | -0.511232% | | |
合 计 | -2,142,804 | -0.511232%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23,100,000 | 5.511216% | 20,957,196 | 4.999984%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5,775,000 | 1.377804% | 3,632,196 | 0.86657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325,000 | 4.133412% | 17,325,000 | 4.133412%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5 8 11 5%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 以上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5)。本次减持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
持计划范围内。李志雄先生履行了关于股份减
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
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李志雄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5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 ——
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李志雄先生做出过的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雄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李志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
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