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21:55:35 中财网
原标题:北大医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38号-成都高新豪生大酒店二楼加利福尼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徐晰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13,01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42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
202,891,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42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56人,代表股份数为10,126,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2%。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59人,代表股份数10,233,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1%%。

(4)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参加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田晶、夏浩云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8,582,41297.9177%3,025,4831.4203%1,410,2000.6620%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5,797,98856.6560%3,025,48329.5640%1,410,20013.7800%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陈岳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8,542,71297.8991%3,068,2831.4404%1,407,1000.6606%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5,758,28856.2681%3,068,28329.9822%1,407,10013.7497%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以公司生产制造中心为基础组建生产制造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8,757,11297.9997%4,176,2831.9605%84,7000.0398%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5,972,68858.3631%4,176,28340.8092%84,7000.8277%
4.00《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9,113,71298.1671%3,822,1831.7943%82,2000.0386%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6,329,28861.8477%3,822,18337.3491%82,2000.8032%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逐项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章程》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监事的制度同步废止。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
5.01《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8,233,81297.7540%3,358,9831.5769%1,425,3000.6691%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5,449,38853.2496%3,358,98332.8229%1,425,30013.9276%
5.0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正案)》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7,674,41297.4914%3,916,3831.8385%1,427,3000.6700%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4,889,98847.7833%3,916,38338.2696%1,427,30013.9471%
5.0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正案)》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7,680,41297.4943%3,913,3831.8371%1,424,3000.6686%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4,895,98847.8420%3,913,38338.2403%1,424,30013.9178%
6.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逐项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
6.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7,682,51297.4952%3,916,3831.8385%1,419,2000.6662%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4,898,08847.8625%3,916,38338.2696%1,419,20013.8679%
6.0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7,671,81297.4902%3,929,2831.8446%1,417,0000.6652%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4,887,38847.7579%3,929,28338.3956%1,417,00013.8464%
6.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7,663,31297.4862%3,941,3831.8503%1,413,4000.6635%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4,878,88847.6749%3,941,38338.5139%1,413,40013.8113%
7.00《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设置申请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208,234,81297.7545%3,355,9831.5754%1,427,3000.6700%
中小投资 者表决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5,450,38853.2594%3,355,98332.7935%1,427,30013.94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田晶、夏浩云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为:“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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