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6:25:50 中财网
原标题:拉芳家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9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大会会议议程
二、大会会议须知
三、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议程:
1、董事长吴桂谦先生宣布会议开始及相关须知;
2、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3、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4、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股东大会表决时,由推举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统计结果;
6、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7、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8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9、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和公司经营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反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栏内打“√”。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类型的情况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增加经营地址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地址,具体地址为:汕头潮南产业园区纺织北一路1号。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拟增加经营地址的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将本次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第五条公司住所:汕头市潮南区 国道324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 邮政编码:515146第五条公司住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 拉芳工业城 邮政编码:515146 (另一经营住所:汕头潮南产业园区纺织北一路 1号) 邮政编码:515133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次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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