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603388):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文件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5 选举廖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 附 件 一 :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6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进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界面后,股东就可以根据各自的意愿在投票议案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如果对全部议案表示赞同、反对或弃权,股东可以点击最上方的统一选项,表示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最后点击“投票结果提交”,投票完成。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选举廖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洪鲁圆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洪鲁圆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5-08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廖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监管部门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后无异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期限相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举发表了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廖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廖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廖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红,女,1982年,汉族,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任杭州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任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廖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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