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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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7:05: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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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燕东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
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72
北京
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2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9月19日~2025年9月19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20.07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629,186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8% |
实际回购金额 | 49,966,801.73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5.67元/股~20.00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9月19日,北京
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燕东微”)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0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2025年9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629,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回购最高价格20.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5.67元/股,回购均价19.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9,966,801.73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9 20
年 月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 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18,401,890 | 51.57 | 842,726,286 | 59.0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80,702,221 | 48.43 | 585,251,811 | 40.98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2,629,186 | 0.18 |
股份总数 | 1,199,104,111 | 100.00 | 1,427,978,097 | 100 |
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25,083,986股股份已于2025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427,978,09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5-054)。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629,186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
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