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0004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7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 2.召开地点:公司7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东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 东)1,220人,代表股份6,033,517,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2.9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3,024,457,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08人,代 表股份3,009,059,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董事孙雷先生、陆川先生,监事李格女士,副总裁孙建忠先 生、刘建森先生、宋之克先生、闫君先生、罗光杰先生因公务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统计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昱 任天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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