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债务人”)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租赁”、“债权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2亿元,租赁期3年(36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保证人”)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天数以不超过平均年化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近日,华佳彩收到上述相关融资价款共计人民币2亿元。 本次华佳彩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 2025-013号、2025-022号公告)。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银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金融中心D栋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希峰 注册资本:16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BNXP0Y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法定代表人:卢文胜 注册资本:1,523,869.97737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交易相关《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通达租赁 1、租赁物及转让价款: 租赁物:华佳彩部分设备 租赁物转让价款:人民币2亿元整 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于放款日支付完毕。 2、租金及租赁期限 起租日:指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实际起租日以出租人一次或分次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时出具给承租人的《租金支付表》列明的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3年,共计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 租赁利率:年利率4.8%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息 租金调整方式:租赁利率采取固定性定价模式,租赁合同期限内租赁利率不变。 租赁物留购价款: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交易相关《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通达租赁 保证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债务人:华佳彩 为确保债权人作为出租人与华佳彩作为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租赁附表、附件等相关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且债权人同意接受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为此,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保证范围及金额:(1)债务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以及《租赁附表》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整。租赁本金金额具体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全部《租金支付表》中约定的租赁本金累计总额为准。(2)相关租前息、租赁利息、手续费、提前终止费、留购价款、保证金、迟延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除前述金钱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主合同中债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交易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佳彩部分设备,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天数以不超过平均年化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满足华佳彩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华佳彩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华佳彩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佳彩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本年度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 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333.31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5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支付相应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1,762.51万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64,804万元,公司已全数偿还相关资金拆借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254.96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回单; 4、交易方征信情况。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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