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001212):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其他生产线设备安装有序进行中。本次项目延期仅涉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5,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937,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062,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罗城一期”)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罗城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9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罗城一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3,206.23万元,由公司子公司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变化、自身股东及实际经营情况,将原拟集中建设的生产线调整为分批实施,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且板材精砂生产线和TFT粉车间已建成投产,其余生产线设备安装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2025年9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后续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审慎推进剩余生产线的建设,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罗城一期”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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