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鑫能科(002015):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7:35:43 中财网
原标题: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8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36.69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29.01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7.42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11.59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10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8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其他控股子公司(含预计新设立公司等)”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801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苏州吴江鑫网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象州鑫晟电力有限公司、黄山协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 额度已调剂使 用额度本次调剂 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 额度调剂后担保 金额调剂后可使 用担保额度
其他控股 子公司 (含预计 新设立公 司等)200,000.00-7,283.00-3,801.00188,916.0099,451.1889,464.82
苏州吴江 鑫网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583.82-1,730.002,313.822,312.001.82
中新协鑫 能源科技 (苏州工 业园区) 有限公司4,500.00-50.004,550.004,550.00-
象州鑫晟 电力有限 公司726.74-300.001,026.741,026.74-
黄山协晶 新能源有 限公司420.00-80.00500.00500.00-
江苏协鑫 鑫储充能 源科技有 限公司2,908.00-1,641.004,549.004,549.00-
合计209,138.56-7,283.00-201,855.56112,388.9289,466.64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年9月8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肇庆华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华海”)向华润银行肇庆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9月8日至2028年9月7日期间肇庆华海在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华润银行肇庆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2、2025年8月15日,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风电”)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5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苏州电力投资为泗洪风电前述债务按98.75%持股比例向华润租赁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1
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泗洪风电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6,000万元人民币。

3、2025年8月26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鑫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鑫荣”)分别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南京鑫荣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兴化市协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协荣”)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33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兴化协荣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30万元人民币。

4、2025年8月19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协鑫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协鑫数字”)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西协鑫数字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象州鑫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州鑫晟”)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3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象州鑫晟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5、2025年8月21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协鑫数字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西协鑫数字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达州协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协晟”)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446.196392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10
主合同对达州协晟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446.196392万元人民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鑫”)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安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黄山协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协晶”)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黄山协晶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7、2025年9月5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晟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能公司”)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晟能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鑫利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鑫利”)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9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南京鑫利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万元人民币。

8、2025年9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鑫绿新基金”)签署了《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和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车态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协鑫鑫储充(广州)能源有限公司在《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协鑫鑫储充(广州)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项下合计1,641万元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主债务履行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协议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641万元人民币。

9、2025年9月18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协鑫分别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安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六安鑫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鑫泰”)向徽银租赁申请的本金为467.1891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8
徽银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六安鑫泰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0、2025年9月18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零碳”)分别与徽银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苏州零碳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省鑫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鑫泰”)向徽银租赁申请的本金为984.784555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徽银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湖北鑫泰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8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占 2024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比例担保余额占 2024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2,745,290.28233.86%1,915,063.07163.14%
1、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 (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47,410.204.04%21,277.101.81%
2、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1,841,108.27156.84%1,262,231.43107.52%
3、子公司对子公 司的担保856,771.8172.99%631,554.5453.80%
二、子公司对公 司的担保21,000.001.79%14,010.811.19%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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