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68809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世华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51,479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0.20元,扣除发行费用 9,061,329.9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938,66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5]B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11日,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光学显示薄膜材料扩产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0,706,501.78元,本次拟置换 30,706,501.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9,061,329.99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399,999.91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5年 9月 1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496,811.7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 1,496,811.7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203,313.5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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