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方纳米(300769):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1,500,000.00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 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枋亿纬”)、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创域”)分别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为德枋亿纬提供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德枋亿纬的该笔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为德方创域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德方创域的该笔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28.4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创界”)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为曲靖德方创界提供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曲靖德方创界的该笔授信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342.72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德枋亿纬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德枋亿纬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德方创域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德方创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德方创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曲靖德方创界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曲靖德方创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曲靖德方创界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德枋亿纬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本合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则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德方创域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限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肆仟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本合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则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7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曲靖德方创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被担保的债务人: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5、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枋亿纬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为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在公司为德枋亿纬提供担保时,德枋亿纬已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德枋亿纬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84,07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29%;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484,07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29%;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4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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