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博世科(30042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300422 2025-09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授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新增为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75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45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以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但仅能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或以下的同类被担保对象间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与债务人博世科环境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①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②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03,758.33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52,213.21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2.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75%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为3,450.87万元;公司关联方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2,474.34万元,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其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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