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铭(3004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1人,代表股份55,763,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09%。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55,2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48%;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83人,代表股份518,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9人,代表股份1,05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7%。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5%;反对20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2%;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62%;反对20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8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00%;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00%;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5%;反对20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20%;反对20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8%;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郭科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05%;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上述议案一表决通过是本议案生效的前提条件,议案一已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因此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1%;反对206,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6%;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50%;反对206,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96%;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05%;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张臻律师、王庆宇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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