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00015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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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9:51: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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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中成股份
股票代码:0001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签署日期:2025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尚需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进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介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11三、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情况..................................................13四、最近一年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14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14六、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4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7
第七节备查文件........................................................................................................................18
..................................................................................................18
一、备查文件目录
二、备查地点..........................................................................................................18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 指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成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中技进出口 | 指 |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中成集团 | 指 |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中技江苏 | 指 | 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通用技术集团 | 指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技进出口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
动人 | 指 | 中成集团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市公司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中技江苏的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刘旭 |
注册资本 | 180,126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0149XT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对外承包
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融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金属矿石
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
售;国内贸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1983年12月28日至长期 |
主要股东 | 通用技术集团持有中技进出口100%股权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 |
联系电话 | 010-8116936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刘旭 | 总经理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2 | 陆卫军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3 | 胡凌 | 监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4 | 王小英 | 财务负责人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伟能集团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 | 01608.HK | 大型发电机组系统
集成商 | 直接持股49.2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
法定代表人 | 朱震敏 |
注册资本 | 272,465.4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00972A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大气
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
再生资源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水污染治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1983年1月12日至长期 |
主要股东 | 通用技术集团持有中成集团100%股权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
联系电话 | 010-81163358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中成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朱震敏 | 董事长、总经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 | 理 | | | | |
2 | 张晖 | 董事、副总经
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3 | 胡凌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4 | 赵春晖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5 | 刘晶菁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6 | 叶树光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7 | 赵耀伟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8 | 陈建平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9 | 赵宇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10 | 王靖焘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
中成股份的股份外,中成集团不存在持有、
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技进出口、一致行动人中成集团均为通用技术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技江苏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所导致。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如下:(一)整合优质资源,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出海经营模式
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推动内部优质资源进一步汇聚,通过资本整合、技术输出和模式创新,以“系统集成者”角色带动储能产业链出海,参与共建海外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探索将中国储能技术、产能与当地需求深度融合,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出海经营模式。
(二)强化上市公司境外工程承包优势,优化境外业务布局
储能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可以实现较好的协同效应,利用上市公司现有丰富的境外市场渠道和储能业务客户资源实现产能出海,通过供应链管理、市场渠道等方面的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竞争水平,使上市公司在原有工程承包业务基础上拓展产业链布局,能够带动中国储能方案、产品、技术、标准“绿色出海”。
(三)改善上市公司财务表现与投资价值,维护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技江苏的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优化业务布局、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积极举措,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提升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价值认可度,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中技进出口就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如本公司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前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4、若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成集团就本次交易之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对于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而获取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3、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技江苏100%股权所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4,252,13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7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7,787,69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1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成集团 | 134,252,133 | 39.79% | 134,252,133 | 38.26% |
2 | 中技进出口 | - | - | 13,535,558 | 3.86% |
合计 | 134,252,133 | 39.79% | 147,787,691 | 42.12% |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中技进出口,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
中成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 | 交易均价的80% |
前20个交易日 | 13.99 | 11.19 |
前60个交易日 | 14.03 | 11.23 |
前120个交易日 | 14.96 | 11.97 |
注:“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中技进出口协商,本次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11.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下述公式确定:本次向中技进出口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11.1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3,535,558股。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中技进出口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前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份登记日前的全部滚存利润/亏损由股份登记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承担。
(七)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过渡期间指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过渡期间损益指中技江苏在过渡期间内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的增加/减少。中技江苏在过渡期间的亏损由中技进出口补足,收益由上市公司所有。
三、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91320481MA278RR304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刘彤 |
注册资本 | 9,959.29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 |
注册地址 | 溧阳市昆仑街道创智路27号214-2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
| 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
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二)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机构备案的资2025 2 28 100%
产评估报告,以 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技江苏 股权的评估值
为11,536.57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考虑评估基准日后,中技进出口对中技江苏新增实缴出资3,609.7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中技江苏100%股权作价确定为15,146.29万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四、最近一年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上市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未来若发生其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行为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成集团、间接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中技进出口决策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完成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备案;
5、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
6、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行为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上述审批、核准、注册和备案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核准、注册和备案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核准、注册和备案以及最终通过审批、核准、注册和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相关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亦可在深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中成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1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
号久凌大厦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4,252,133股
持股比例:39.79%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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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7,787,691股
持股比例:42.12%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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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本次中成股份新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股份
发行和上市手续之日
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 不适用 | |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