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9:51:14 中财网
原标题:晶澳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通过公司OA系统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公示期间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在公示期间,董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上述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2025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975人调整为1,974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6,177.6185万份调整为16,174.6185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发生调整,公司根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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