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003009):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20:01: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股票代码:003009 股票简称:中天火箭 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金公司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箭转债”,债券代码:127071,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核准概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 2022年 1月 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 2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3年 3月 17日。本次发行于 2022年 7月 4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 7月 18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9号)核准。

二、“天箭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三)债券代码:127071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49,5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4,950,000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即自 2022年 8月 22日至 2028年 8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3%、第三年 0.4%、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 ×i
1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1
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 8月 22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8月 26日,T+4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2月 27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8月 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3.1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52.90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四院为本次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将本次《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李怀念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宁星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选聘李怀念为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鉴于李健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董事长程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聘李怀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关于选聘宁星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工作分工调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提名,董事会同意选聘宁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5年 9月 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改革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杜保华先生、监事赵富荣先生、监事杨卫国先生、职工监事王宁先生、职工监事商晓丽女士在第四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截至公司公告披露日,监事赵富荣先生持有公司 1054股,其中锁定股份 790股。其他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赵富荣先生所持股份仍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本次监事会改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受托管理人履行的职责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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