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002918):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22:41:01 中财网
原标题:蒙娜丽莎: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002918 2025-06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旗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旗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张旗康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旗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张旗康
2、股东身份及任职情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3、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旗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张旗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萧华、霍荣铨、邓啟棠以及上述四人共同控制的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557,699股,合计控制权益比例为65.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若公司后续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张旗康先生所作的相关承诺如下:1、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于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减持意向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蒙娜丽莎股票。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蒙娜丽莎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前两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蒙娜丽莎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蒙娜丽莎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蒙娜丽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蒙娜丽莎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蒙娜丽莎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张旗康先生所作的相关承诺如下:
“本人确认,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亦无任何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3、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在6个月以内的(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蒙娜丽莎股票在6个月以内),则本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4、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在6个月以上的(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在6个月以上),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5、若本人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行为的,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三)截至本公告日,张旗康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四)本次拟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旗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旗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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