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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0027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22:41:01 中财网
原标题:龙大美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接龙大美食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截止至 2022年 12月 31日。因龙大美食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月 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规模为 9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95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936,000,0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不含税人民币 216,9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5,783,018.87元。

截至 2020年 7月 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786,402.87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年 7月 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 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1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 商品猪项目66,500.0029,746.7844.73%
2补充流动资金28,500.0028,500.00100.00%
合计95,000.0058,246.78-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已投入 58,246.7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015.8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其中已使用的暂时性补流金额 25,435.14万元;账户余额合计 12,580.7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余额状态
安丘龙大养殖有 限公司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280101001001408006,515.85正常
河南龙大牧原肉 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内乡县支行166848010400132491,000.00正常
聊城龙大肉食品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 城分行6389005110100061,740.64正常
潍坊振祥食品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莱阳市支行153559010400112231,865.89正常
烟台龙大养殖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莱阳市支行15356501040012079|1,458.34正常
合计12,580.7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 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1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42,466.6435,141.8582.75%
2补充流动资金18,612.0018,612.00100.00%
合计61,078.6453,753.85-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已投入 53,753.8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340.4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其中已使用的暂时性补流金额 7,300.19万元;账户余额合计 40.2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余额状态
山东龙大美食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支行16060212292001362805.73正常
山东龙大美食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支行370501666070000013184.15正常
黑龙江龙大养殖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支行370501666070000013440.98正常
莱阳龙大养殖有 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支行16060258192000506300.18正常
莱州龙大养殖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市支 行1535710104000286226.55正常
莱州龙大养殖有 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行866220011014210064592.66正常
合计4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承诺投入 金额募集资 金投资 进度建设内 容本次调整前计划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本次调整 后计划达 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时间
1安丘市石埠 子镇新建年 出栏 50万 头商品猪项 目66,500.0044.73%建设年 出栏商 品猪约 50 万头 产能2024年 8月 29日公司 重新论证继续实施该项 目,项目主体建设部分 预计将于 2024年 11月 完工,生产性生物资产 将结合行业周期及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适时投产2026年 8 月 31日
2山东新建年 出栏生猪 66万头养 殖项目42,466.6482.75%建设年 出栏商 品猪约 66万头 产能2024年 8月 29日公司 重新论证继续实施该项 目,项目主体建设部分 预计将于 2024年 11月 完工,生产性生物资产 将结合行业周期及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适时投产2026年 8 月 31日
注: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截至 2024年末工程已全部完工并转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仅剩余生物性资产及少量配套设施未投入,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截至 2024年末已部分完工并转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尚剩余部分工程、生物性资产和配套设施未投入,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均为生猪养殖项目。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受行业周期的影响,2021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长期一度在饲养成本线附近波动,除 2022年下半年出现阶段性反弹以外,生猪养殖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受此影响,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明显,部分年度出现亏损,经营性现金流整体偏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和行业进入产能深度重整的事实情况,收缩产能扩张步伐,将经营重心转移至保障经营现金流安全和促进已投产猪场提质增效的目标上。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生物疫病防控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放缓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为保障募投项目有序完成建设和投入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总体环境,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再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梳理和统筹优化。公司研究决定,将“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6年 8月 31日。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因此,公司对“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规模化养殖是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是全球生猪养殖大国,但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存在投资规模小,养猪场基础设施薄弱,养殖效率低等问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对肉类食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国家政策对生态环保的要求,上述模式将难以适应行业未来发展要求,规模化养殖成为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政策引导与养殖效率的要求,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正逐步从传统养殖方式向规模化、生态环保、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养殖”的发展要求以及现代畜牧业发展趋势。

2、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全产业链的优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自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出栏规模,增加公司产业链上游优势。同时,屠宰板块及肉制品板块内部生猪供应数量增加,进一步发挥生猪养殖与屠宰板块、肉制品板块的协同效应,提升屠宰业务的产能利用率、盈利能力;可使公司养殖与屠宰加工的发展更为均衡,有助于公司扩大从生猪养殖、屠宰、精深加工到终端销售的猪肉食品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3、服务公司战略,支撑食品业务发展
2021年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食品业务为主体,以屠宰和养殖业务为支撑的“一体两翼”战略。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作为食品业务把控原材料成本和满足大客户溯源及高品质需求,通过打造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企业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品质保障,为公司食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通过自产饲料进行生猪喂养,结合“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可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市场风险。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仍具有市场前景
本轮猪周期已持续较长时间,从 2018年生物疫病大规模爆发,导致生猪供应量大幅下降,供给侧收缩推高生猪价格,催动行业进入扩产周期,至 2021年供给侧扩张导致供需再度失衡,生猪价格大幅下降,随后持续在历史偏低区间震荡至今。近年来国内猪肉表观消费量维持在接近 6,000万吨/年的水平,市场需求相对稳健,随着本轮猪周期国内中小猪场的低质产能逐渐出清,市场有望逐步恢复供需平衡,生猪市场未来有望再度活跃。

另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栏生猪主要供公司内部屠宰使用,目前公司具备 1,500万头/年的生猪屠宰产能,但 2024年公司内部生猪出栏量仅 38.24万头,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建产能预计可以合理消纳。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为形成更多优质生猪产能,项目实施仍具备市场可行性。

2、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具备生猪养殖技术优势,注重研发创新及人才储备。公司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健、统一检测)模式实施严格管理,并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在种猪选育、生猪育肥、保健措施、饲料配方、防疫管理等多环节的技术优势。为了支持生猪业务的发展,公司注重加强人才方面的储备,近年来通过多种招聘渠道为养猪业务储备人才,目前已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相关的人才储备。

(三)预计收益
公司研判认为,随着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改善,本次项目继续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能力,促进公司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进行了论证和分析,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是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重要支撑,仍具备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实施。公司结合行业周期及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将“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6年 8月 31日。

六、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募投项目有序完成建设和投入使用。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建立了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如果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或迹象,及时汇报各方并协调解决。

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仍具备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实施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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