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000155):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8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 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忠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17人,代表股份788,281,7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9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 代表股份143,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6人,代表股份644,781,73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 (成都)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股 东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向卡、廖虹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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