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赵伟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4,214,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20%)的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赵伟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赵伟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赵伟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并已上市流通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减持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赵伟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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