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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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8:1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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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鹿山新材: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鹿山新材
股票代码:603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汪加胜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韩丽娜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鹿山信息减持及“
鹿山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第八节备查文件...................................................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7第一节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汪加胜、韩丽娜、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本公司、鹿山新材 | 指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鹿山信息 | 指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 | 指 | 2024年11月16日至2025年9月19日 |
鹿山转债 | 指 | 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汪加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11************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2:韩丽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2322************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3: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693594920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7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
法定代表人:韩丽娜
成立日期:2009-09-01
经营期限:2009-09-0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韩丽娜 | 62.3040% | 233.6399 |
唐小军 | 12.8509% | 48.1909 |
樊华 | 2.9987% | 11.245 |
赵文操 | 2.5702% | 9.6384 |
聂华斌 | 2.5701% | 9.638 |
王华亮 | 2.5701% | 9.638 |
姜成 | 2.5701% | 9.6378 |
曾繁超 | 2.5701% | 9.6377 |
张阳阳 | 1.2851% | 4.8191 |
黄猛 | 1.2851% | 4.8191 |
王文海 | 1.2851% | 4.819 |
胡志均 | 1.2851% | 4.819 |
郭新民 | 0.8568% | 3.213 |
胡庆华 | 0.8568% | 3.213 |
李艳红 | 0.8568% | 3.213 |
唐翠 | 0.8567% | 3.2127 |
杜壮 | 0.4284% | 1.606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
韩丽娜女士为鹿山信息控股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869,501股,占本报告
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88%;韩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274,762股,
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8%;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
1,865,850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汪加胜
韩丽娜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鹿山信息减持及“
鹿山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鹿山信息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2025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减持计划,鹿山信息因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2025年11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1,042,6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年8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04,262,2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34,464股增加至3,268,250股,鹿山信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由不超过1,042,622股调整为不超过1,459,671股。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鹿山信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402,400股,目前减持计划还在进行中。
除以上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择机增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信息披露义务人2024年11月15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151,79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4,117,637股的41.45%。
本次权益变动后(即信息披露义务人2025年9月19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9,010,1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0,141,752股的39.30%。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11月15日)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9月19日) | | |
| 持股数
量(股) | 持股比
例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
量(股) | 持股比
例 | 股份性质 |
汪加胜 | 34,192,501 | 32.84%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47,869,501 | 31.88% | 无限售条
件股份 |
韩丽娜 | 6,624,830 | 6.36%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9,274,762 | 6.18% | 无限售条
件股份 |
广州市鹿山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 | 2,334,464 | 2.24%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1,865,850 | 1.24% | 无限售条
件股份 |
合计 | 43,151,795 | 41.45% | / | 59,010,113 | 39.30%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1,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
可转债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2,400.00万元
可转债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本次
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6.0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78,607,000元“
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680,395股。
(三)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5年8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04,262,2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704,919.60元,转增41,704,92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43,151,795股增加至60,412,513股,其中汪加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4,192,501股增加至47,869,501股,韩丽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624,830股增加至9,274,762股,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34,464股增加至3,268,2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鹿山信息减持股份
2025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减持计划,鹿山信息因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2025年11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1,042,6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年8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04,262,2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34,464股增加至3,268,250股,鹿山信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由不超过1,042,622股调整为不超过1,459,671股。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鹿山信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402,400股,目前减持计划还在进行中。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由104,117,637股增加至150,141,75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3,151,795股增加至59,010,1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1.45%减少至39.30%,触及5%刻度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
鹿山新材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日期 | 买卖方向 | 股份数量(股) | 价格(元/股) |
鹿山信息 | 2025年8月13日
~2025年9月4日 | 卖出 | 1,402,400 | 21.62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汪加胜:
韩丽娜: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签字及盖章):
2025年9月1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 |
| 鹿山新材 | 股票代码 | 603051 |
| 汪加胜、韩丽娜、广州市鹿山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册
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
路22号、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
业区埔北路22号、广州市黄埔
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 |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无□ |
| 汪加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汪
加胜与韩丽娜为公司控股股
东。鹿山信息与汪加胜、韩丽
娜为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汪加胜与韩丽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鹿山信息与汪加胜、韩
丽娜为一致行动人。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其他?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鹿山信息减持及“鹿山转债”转股等
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
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请注
明) | 不
适
用 |
| | | |
| | | |
| | | |
| | |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汪加胜34,192,501股、韩丽娜6,624,830股、鹿山信息
2,334,464股,合计持有43,151,795股
持股比例:汪加胜32.84%、韩丽娜6.36%、鹿山信息2.24%,合计持 | | |
| 有41.4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汪加胜47,869,501股(占比31.88%)、韩丽
娜9,274,762股(占比6.18%)、鹿山信息1,865,850股(占比1.24%),
合计持有59,010,113股(占比39.30%)
变动比例:汪加胜-0.96%、韩丽娜-0.18%、鹿山信息-1.00%,合计持
股比例较本次权益变动前减少2.15%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5年9月19日
方式: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鹿山信息减持
及“鹿山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 | 是 □ 否 ? |
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