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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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8:16: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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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博众精工: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
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9
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博众精工”)拟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
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鉴于连续12个月累计出售苏州灵猴股权产生的利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涉及投资收益等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苏州灵猴系
博众精工的参股公司。苏州灵猴于2025年4月完成了一轮融资,该轮融资公司转让了6%股权,交易对价为1,5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45.9%降至39.9%,苏州灵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近日,公司拟与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资本”)、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TCL产投基金”)、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金康”)、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创投”)、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通开诚”)、王晓民、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杏谷资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6,4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所持有的苏州灵猴注册资本2,031.75万元对应的股权(约占当前苏州灵猴注册资本总额的18.29%;如苏州灵猴后续发生增资扩股等事件,届时公司持股比例以上述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股比为准)。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灵猴21.61%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更加聚焦公司主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 |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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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
交易标的名称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18.29%股权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 ?否 |
交易价格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6,400.00
?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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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成本 | 1887.41万元 |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
溢价情况 | 溢价239.09%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满足付款条件后5日内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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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 ?否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 | 交易买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
1 | 博原资本 | 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1,300.00 |
2 | TCL产投基金 | 苏州灵猴的3.71%股权比例 | 1,300.00 |
3 | 共青城金康 | 苏州灵猴的4.57%股权比例 | 1,600.00 |
4 | 苏创投 | 苏州灵猴的2.86%股权比例 | 1,000.00 |
5 | 财通开诚 | 苏州灵猴的1.14%股权比例 | 400.00 |
6 | 王晓民 | 苏州灵猴的1.71%股权比例 | 600.00 |
7 | 银杏谷资本 | 苏州灵猴的0.57%股权比例 | 200.00 |
注:百分比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博原资本
法人/组织名称 | 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20292MADXE3240J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24/09/09 |
注册地址 | 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1-178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平安滨江金融中心2702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100万元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94012%、无锡产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29.94012%、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19.96008%、无锡经开区数创未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19.96008%、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1996% |
博原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9,919.00 | 不适用 |
负债总额 | 6.00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9,913.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0.00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127.00 | 不适用 |
净利润 | -127.00 | 不适用 |
2、TCL产投基金
法人/组织名称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40100MADWGB3R75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24/08/27 |
注册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城西桥社区服务中
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F8栋1149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城西桥社区服务中
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F8栋1149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嘉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惠州市东燊嘉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8.7%、安徽
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宁波
嘉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黄娅楠持股0.3% |
TCL产投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9,923.53 | 不适用 |
负债总额 | 0.50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9,923.0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0.00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86.97 | 不适用 |
净利润 | -86.97 | 不适用 |
3、共青城金康
法人/组织名称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60405MACGFK472M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23/05/04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主要办公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8%、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 |
共青城金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0.17 | 0.15 |
负债总额 | 1.87 | 1.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70 | -1.06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0.63 | -1.06 |
净利润 | -0.63 | -1.06 |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2,665.92 | 9,994.19 |
负债总额 | 2,739.20 | 2,231.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926.71 | 7,762.49 |
营业收入 | 5,850.49 | 5,635.37 |
营业利润 | 2,970.28 | 3,864.74 |
净利润 | 2,164.22 | 2,860.65 |
4、苏创投
法人/组织名称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20509MACWC1HW6M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23/09/14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 |
主要办公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90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8%、苏州同运仁和创新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49.8%、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2%、苏
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0.2% |
苏创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059.86 | 7191.59 |
负债总额 | 0.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131.74 | -8.41 |
净利润 | -131.74 | -8.41 |
5、财通开诚
法人/组织名称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31001MADF52JY66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24/03/22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8号楼4层
453号(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人寿大厦2号楼32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台州市开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80%、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20% |
财通开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685.54 | 不适用 |
负债总额 | 1.57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683.9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0.00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49.36 | 不适用 |
净利润 | -49.36 | 不适用 |
6、王晓民
姓名 | 王晓民 |
主要就职单位 | 苏州锐捷信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是 否 |
王晓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7、银杏谷资本
法人/组织名称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31127MA2A1M881B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18/04/23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中路68号五楼505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翁家山289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向明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银杏谷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 |
|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786.02 | 8,669.20 |
负债总额 | 580.42 | 571.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8,205.60 | 8,098.16 |
营业收入 | 274.55 | 218.09 |
营业利润 | 124.37 | 464.25 |
净利润 | 107.44 | 384.60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博众精工持有的苏州灵猴18.29%的股权,交易类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1条第一款“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灵猴股权权属不存在瑕疵,未直接或间接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未被冻结、保全或者被采取其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资产处于正常状态。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205063387785814
□不适用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 | ? ?
是 否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是 否 |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
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
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 ?
担保: 是 否□不适用
? ?
委托其理财: 是 否□不适用
?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是 否□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15/04/22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
主要办公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
法定代表人 | 董浩 |
注册资本 | 11,111.11万元 |
主营业务 | 工业机械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相机、机器视
觉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
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所属行业 | 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433.33万元 | 39.90% |
2 | 苏州灵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万元 | 8.10% |
3 | 苏州灵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66.67万元 | 28.50% |
4 | 董浩 | 1,000.00万元 | 9.00% |
5 | 于军 | 500.00万元 | 4.50% |
6 | 易磊 | 444.44万元 | 4.00% |
7 |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88.89万元 | 0.80% |
8 | 上海郁笙电子有限公司 | 355.56万元 | 3.20% |
9 | 苏州科讯园丰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万元 | 1.80% |
10 | 朱永 | 22.22万元 | 0.2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01.59万元 | 21.61% |
2 | 苏州灵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万元 | 8.10% |
3 | 苏州灵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66.67万元 | 28.50% |
4 | 董浩 | 1,000.00万元 | 9.00% |
5 | 于军 | 500.00万元 | 4.50% |
6 | 易磊 | 444.44万元 | 4.00% |
7 |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88.89万元 | 0.80% |
8 | 上海郁笙电子有限公司 | 355.56万元 | 3.20% |
9 | 苏州科讯园丰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万元 | 1.80% |
10 | 朱永 | 22.22万元 | 0.20% |
11 | 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2.70万元 | 3.71% |
12 | 安徽嘉岸启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2.70万元 | 3.71% |
13 | 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7.94万元 | 4.57% |
14 | 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7.46万元 | 2.86% |
15 |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98万元 | 1.14% |
16 | 王晓民 | 190.48万元 | 1.71% |
17 | 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3.49万元 | 0.57% |
注:注册资本小数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百分比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3)其他信息
1 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2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苏州灵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苏州灵猴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 18.29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不适用 | |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
审计机构 | □是 ?否 | |
项目 | 2025年度/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692.03 | 26,010.03 |
负债总额 | 24,972.30 | 26,577.65 |
净资产 | 2,719.73 | -567.62 |
营业收入 | 16,467.42 | 24,705.77 |
净利润 | 1,837.33 | -199.76 |
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为苏州灵猴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母公司苏州灵猴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149号):资产总额26,172.78万元,负债总额26,171.23万元,净资产1.55万元,营业收入24,700.95万元,净利润317.17万元;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目标公司最近12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8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00万元变更为11,111.11万元,增加了11.11%;2025年6月9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苏州灵猴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309号):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评估值为8,010.00万元。
(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苏州灵猴于2025年4月完成了一轮融资,该轮公司以2.5亿元估值对外转让6%股权,对应交易对价为1,500.00万元,估值逻辑与交易定价清晰一致。本轮苏州灵猴的融资中,公司基于当前市场估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经与博原资本、TCL产投基金、共青城金康、苏创投、财通开诚、王晓民及银杏谷资本等多方投资机构友好协商,最终以3.5亿元估值达成交易,较上轮估值增长40%。公司在本轮转让18.29%股权,对应交易对价为6,4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资产的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18.29%股权 |
定价方法 | ?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 |
交易价格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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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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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一: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三:共青城金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四:苏州苏创同运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五: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六:王晓民
受让方七:浙江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及转让对价
转让方 | 受让方 | 标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万元) | 转让对价(人民
币万元) |
博众精工 | 博原资本 | 412.70 | 1,300.00 |
| TCL产投基金 | 412.70 | 1,300.00 |
| 共青城金康 | 507.94 | 1,600.00 |
| 苏创投 | 317.46 | 1,000.00 |
| 财通开诚 | 126.98 | 400.00 |
| 王晓民 | 190.48 | 600.00 |
| 银杏谷资本 | 63.49 | 200.00 |
注:注册资本小数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之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各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日不一致的,以其各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该受让方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正式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权利人,依法依规享有与标的股权相对应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分别在本协议签署完成,交割条件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对价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交割条件
3.1陈述与保证:公司和创始股东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作出时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无误导的,并且截至交割日也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无误导的。
3.2交易文件签署:各方为本次交易目的已签署了所有必要的交易文件(下称“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等。
3.3外部批准、同意及弃权: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所有批准、同意、豁免、许可、授权和弃权等均已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政府许可(如适用),所有的第三方批准、同意、豁免和许可(如适用),目标公司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各创始股东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如适用),以及各现有股东就本次交易同意放弃行使其各项优先权利。
3.4无禁令: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法律法规;也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决定、命令和禁令;亦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公司、创始股东和本次交易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的和潜在的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索赔和/或其他法律程序。
3.5无违反: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及其他本轮投资交易文件不会导致公司和创始股东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亦不会导致公司和创始股东违反其在本次交易前已签署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3.6无违约:公司和创始股东已履行本协议和其他本轮投资交易文件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未发生任何违反本协议和其他本轮投资交易文件项下其所作声明、陈述、保证、承诺和约定的情况,也未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公司和创始股东违反其在本协议和其他本轮投资交易文件项下所作声明、陈述、保证、承诺和约定的事件、情况、事实和情形。
3.7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格式与内容如本协议所示的《股东名册》已适当签署并交付本轮投资方;出资证明书已适当签署并交付本轮投资方,并应载明下列事项:目标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认缴的出资额、权益比例、出资额缴付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出具日期。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均应由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3.8无重大不利影响:自财务报表基准日起,公司在所有方面持续正常运营,与其一贯经营保持一致,并在股权结构、资产、知产、业务、运营、市场、管理、研发、财务、负债、人事、技术、盈利前景等方面无任何重大不利变化;并且也未发生对任一公司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同时,自财务报表基准日起,没有发生分红、分配或者其他超出公司正常运营范围的事项。
3.9本轮投资方内部批准:本轮投资方的内部决策机构已经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和本次增资交易,且就本次交易已经进行了经营者集中相关的评估及申报程序(就博原资本而言)。
3.10交割条件满足确认函:公司及管理团队已签署、盖章格式与内容如本协议所示的《交割条件满足确认函》并交付本轮投资方。
3.11工商变更: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陈述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其他各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维权费用)。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的权利,亦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协议其他约定或依法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的判断和说明
交易对手方资信良好,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来源于对手方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其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审查,认为其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更加聚焦公司主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产生收益约4512.5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未考虑税费等因素),预计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公司未来与苏州灵猴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但仍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
(二)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且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交易因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具体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与透明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