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839493):出售资产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8:35:58 中财网
原标题:并行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3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乐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部分早期型号的算力服务器专用设备,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92.72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是超算云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算力资源池。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算力资源池结构,提升资源灵活性与市场适应性,更好地契合业务发展需求与客户订单变化,持续保持较高的算力资源利用率。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本次出售资产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为优化算力设备资产结构所进行的交易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1、本次出售资产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部分算力服务器专用设备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360,573,875.81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出售资产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2,392.72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3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上述出售资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出售资产事项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分别向北京清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企智科技有限公司等出售 AI算力服务器、网卡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销售明细见下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404.43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2条规定,该等出售资产事项披露如下:

序 号合同相对方签署时间标的物类别合同金额 (万元)
1北京清云算力科 技有限公司2025年 6月 23日AI算力服务器2,392.20
2北京企智科技有 限公司2025年 4月 19日和 2025年 4月 23日网卡457.05
3北京清云算力科 技有限公司2025年 4月 23日AI算力服务器333.00
4爱收(北京)物资 回收有限公司2025年 7月 18日AI算力服务器92.80
5中科云达(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 6月 25日AI算力服务器69.50
6爱收(北京)物资 回收有限公司2025年 7月 18日AI算力服务器29.00
7爱收(北京)物资 回收有限公司2025年 7月 18日AI算力服务器23.20
8杭州慧弘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2025年 1月 22日网卡7.68

合计3,404.43
注:合同序号 3、7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合同序号 6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龙超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乐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北街 3号院 1号楼 18层 180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 11月 4日
法定代表人:戈素梅
实际控制人:戈素梅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5.201312万元
实缴资本:3,005.201312万元
财务状况:
2024年度总资产:42,906.40万元
2024年度净资产:13,032.81万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63,531.88万元
2024年度净利润:262.91万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AI算力服务器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公司在 2023年 12月至 2025年 1月期间分批次购入并上线本次拟出售的算力服务器专用设备,该批算力服务器自投入使用以来持续稳定运行,最近一年设备整体运作状况良好,未出现性能异常或重大故障,目前可正常投入生产。

截至 2025年 8月,该批算力服务器账面价值为 11,662.3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有关资产不存在涉及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上述出售资产交易的定价系参考算力服务器二手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相对方:北京乐讯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12,392.72万元
4、付款期限:甲方(即合同相对方,下同)应当自本合同签署日起 3日内向乙方(即公司,下同)指定账户支付等额于总货款(含税)30%作为订金;甲方应当自加电测试合格之日起 3日内支付本合同剩余货款。

5、交付时间及方式:根据乙方通知的指定时间,甲方在乙方指定自提点完成提货。

6、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设备配置清单》约定的或者乙方违反质量标准约定的,甲方有权在签署《验收确认单》时明确提出拒收,如甲方最终拒收或部分拒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货/验收设备,或验收合格后拒绝或延期支付货款,甲方应自违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迟延支付款项或迟延接收设备部分对应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日。如果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意一方违反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照守约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财产上的直接减少),但双方确认违约赔偿上限不应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 30%。但前述赔偿责任并不能免除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货款以及乙方为履约而支付的相应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用等)的责任。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是为了优化公司算力资源池结构,使之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客户订单变化更紧密契合,持续保持较高的算力资源利用率所采取的措施,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拟与北京乐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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